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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奇的戒指
   段煜这套卖玉米的工具,得来没有花费一分钱,是一个认识的老大妈白送给他的。老大妈姓杨,据说在三福村附近已经卖了三年的甜玉米,可是没挣到钱,正好家里有事,就将全套生产设备转让,八折优惠。但是没人要,最后就白送给了段煜。煮熟的玉米不能久放,要是全部卖掉还好,要是生意不好,那就只好自己啃了,所有的成本,都得算到自己的头上。段煜记得有一天,站了一个晚上,才卖了16个玉米,刚好挣了10块钱,还剩下十几个煮熟的玉米,只好自己当做宵夜和第二天的午饭啃掉了。可是没办法,即使只赚10块钱,也总比喝西北风要好。   要是每天能够卖50个甜玉米,段煜已经觉得很满足了。   人要自强自立,即使自己在外面再辛苦,也不能继续问家里要钱,这就是段煜的基本原则。   想起小表姑的电话,先是用冷水洗洗脸振作一下,自我激励一番:“不要被暂时的困难吓倒。”自来水冲下来,在洗手盆里面溅出晶莹的水花。段煜忽然看到,右手中指的那个戒指,居然变成了碧绿色,晶莹通透,似乎里面还绽放着柔和的光芒。   奇怪,这戒指居然会变颜色?   段煜疑惑的仔细研究,却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,除了颜色变了之外,这枚戒指再也没有其他任何变化。当然,这个戒指更像是指环,好像是小孩子随便戴着玩的那种。没有任何装饰,没有任何花纹,怎么能叫戒指呢?   “用肥皂试试?”段煜给自己的手指抹上了肥皂。按照生活常识,在抹了肥皂以后,戒指一般都是可以脱下来的。然而,无论他如何用力,这戒指居然还是取不下来。似乎的确和段煜的手指完全连接到一起去了。   可是段煜转动戒指的时候,戒指却也能转动,更奇怪的是,他感觉戒指还有点软软的,好像不是戒指,而是可以随意变换形状的橡皮圈,真是怪了。戒指不是用金属做成的吗?怎么可能软软的呢?他来回的反复尝试了数次,戒指依然是软软的,可以随意揉搓,但是想要脱下来,却始终不行。   他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,只好不想了。   顺手用毛巾擦干净手上的水。   忽然间,段煜发现,那枚戒指的里面,似乎隐隐有水流在流动,无论他怎么用毛巾擦拭,里面的水流都擦不掉。刚才因为戒指的外面有水,所以感觉不到戒指里面居然也有水。现在戒指外面的水没有了,段煜就发现了怪异之处。   他下意识用手轻轻的一挤,戒指里面的水,就慢慢的拥挤到了一起,最后凝聚成一滴晶莹的水珠。   再轻轻用力,那滴晶莹的水珠,就从戒指上掉下来,悄无声息的摔在地上。   段煜急忙低头,却发现那颗水珠,早已经消失无踪。   “怪事?这戒指里面还有水珠?”   戒指里面的水流,很快又被挤成了一滴晶莹的水珠。   这次,段煜没有继续用力将水珠挤掉,然后将水滴挤在了水杯里面。晶莹的水珠悄无声息的落在水杯里面,然后好像普通水珠一样散开来。水杯没有任何的变化。段煜将农夫纯净水倒在水杯里面,用力晃了晃,将戒指挤出来的水珠,和农夫纯净水充分融合。   仔细看了看,水杯里面的水,在颜色和形状方面,并没有任何变化;端起来,小心翼翼地尝了尝,也没什么特别味道。   再看看被挤掉水珠的戒指,已经完全恢复了原状,用手摸,戒指也是硬硬的,感觉也好像是金属。若非是亲眼目睹,绝对没有人想象得到,这玩意儿时软时硬,里面还能挤出水来,这不像是那传说中的什么东西吗?   “老天,你给我一个戒指,却没有给使用说明书,这也太不负责任了!”   段煜很不厚道地嘟囔着,随手将水杯放在了窗台上。   正要将中指竖起来,对老天表示愤慨,忽然想到什么,又收了回来:老天既然能够扔个戒指打赏自己,下次说不定可以扔个砖头。这种危险的事情,还是算了。   看看时间,现在已经差不多傍晚六点了,外面的天色,也已经阴暗下来了。   段煜急忙手忙脚乱的开始忙活。   “嘭嘭嘭!”   正在忙碌的时候,有人敲门。   段煜大声叫道:“来了,来了!”   他知道,敲门的是隔壁的胖子。   胖子原名叫做丁吉,两人是臭味相投,又是门对门的邻居,一回生两回熟,最后就变成了好朋友。胖子不太会念书,识字也不多,但是他有力气,段煜每次从超市将玉米买回来,要搬到楼上来的时候,总得求助于胖子。   胖子的伟大愿望,就是做个美食鉴赏家,品尝天下佳肴。段煜的愿望,则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五星级酒店,有最宽敞最豪华的客房,有最高贵最美味的餐厅。说起来,两人的愿望,还真有点共同之处。   段煜打开房门,果然是胖子。胖子进来,帮段煜扛起一编织袋洗好的玉米,率先下去了。   段煜自己则在后面简单收拾了一下,然后下去。锁防盗门的时候,又折腾了好几分钟,段煜才将钥匙拔出来。他拔出钥匙以后,连续踹了防盗门好几脚,这是故意踹给楼上的房东听的。水管漏水不管,防盗门坏了也不管,这样的房东,也是极品。   等他下到楼下的时候,胖子已经心不跳气不喘的等在那里了。扛着三十来斤的生玉米,胖子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,连热身都不像。胖子是知道段煜家防盗门厉害的,他已经领教过了。   两人来到在靠近街口的位置,一个瘦瘦的人影,已经在那里忙碌开了。这个瘦小的人影,就是丁婶。丁婶大概五十多岁,据说婚姻比较不幸。原来爱她的男人,顶不住家里的压力,跟她生分了,疏远了她。她只有丁吉一个孩子,偏偏丁吉的脑子有些问题,母子俩不受家人里待见,于是她就带着丁吉南下来到燕城,靠卖麻辣烫过日子,   段煜听胖子说起,好像是家里人对她母子很不好,偏偏胖子的父亲,又在几年前去世了,于是他们母子更加受到欺凌,最后只好背井离乡,到南方来谋生。   在准备清水的时候,需要衡量一下水的深度,于是段煜的右手,就浸泡到了水里面,那个古怪的戒指,又变成了翠绿色,隐约还能看到有些光芒在闪动。段煜将戒指从水中提出来,在衣服上随意的擦干水,结果发现,戒指里面,果然又有透明的水流在流淌,若非是仔细看,根本看不出来。   “老子刚才没有时间琢磨,现在有时间了,就好好琢磨琢磨吧!”段煜不断地将戒指浸泡到水中,等它变了颜色以后,就提出来,将戒指里面凝聚的水珠,洒在自己身边的每个地方,看看到底有没有什么特殊变化。结果令他非常的失望,无论他将水珠洒到哪里,都没有看到肉眼可以察觉的变化。至于肉眼察觉不到的,段煜无法断定。   最后,段煜壮着胆子,将一滴水珠滴落到了自己的嘴巴里。   “如果是毒药,老子就做一次神农。”   “如果是仙丹,老子就要羽化成仙了。”   水珠有点甜甜的,凉凉的,很快就融化在段煜的口腔里面。   这个该死的戒指,到底有什么作用啊?   其实麻辣烫的成本不高,只要销量大,利润还是蛮高的。然而,段煜却不好意思当着丁婶的面吃她的麻辣烫。丁吉的脑子,有时候的确不太好使,丁婶常常为此神伤不已。别人都喜欢捉弄丁吉,只有段煜不会,胖子喜欢吃东西,每次还吃很多,段煜从来不会吝啬的,即使大家只能吃两块钱的斋粉。相对而言,段煜家里就好些,起码不需要他给家里寄钱,只要自己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。   前来光顾小摊的,大部分都是来自外语学院的学生,只有他们会经常走过天桥,到三福村这边来寻找玩意,这边大部分的店铺,瞄准的也都是他们的生意。这年头,女人、孩子、学生的钱最好赚,只要是做生意的,都不会违背这个原则的。   丁婶的麻辣烫很快就开张了,段煜自己的玉米却还没有熟呢,于是就在旁边帮忙。他身边的所有地方,都被他用戒指里面凝聚的水滴基本洒过了,随着时间的推移,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。段煜在失望之余,只好继续暗暗的咒骂老天不厚道,打赏高科技不带说明书,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?   忽然间,胖子很夸张的抽了抽鼻子,似乎闻到了什么很特殊的味道。   段煜说道:“做什么?”   胖子说道:“香味……很特别的香味……好像是你的玉米!”   段煜回头一看,才发现自己的玉米,果然煮的差不多了。的确,煮熟的玉米发出来一阵很特别的香味,将周围的空气都笼罩了。香气缭绕,萦绕在段煜的身边,段煜自然也闻到了。他屏住呼吸,果然,今晚的煮玉米味道,的确是很香很香,有种沁人心扉的感觉。   那一股淡淡的香味,顺着鼻孔往里钻,走遍自己的全身,好像要将所有的部位,都来一次大清洁似的。这是非常诧异的感觉,可是段煜的感觉的确如此。被香气渗透全身以后,人的精神立刻显得清爽了很多。正在旁边走过的人,显然有同样的感觉,他们纷纷随着香味追寻过来,结果就来到了段煜的面前。   段煜手脚麻利的拿玉米,然后找钱,动作娴熟的就像是老练的生意人。   忽然间,有个开着宝来路过的时髦女子,停下车来,一口气要了10个,结果,段煜只有8个煮熟的,她就买了8个,递给段煜一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,段煜还没有来得及找钱,那女子已经一踩油门,开车远去了。段煜于是乐得收了一笔小费。   熟玉米被她全部买走,段煜只有继续放生玉米,然后等它煮熟。以前段煜总是觉得这个铝锅太大,消耗的煤球太多,现在却恨不得这个铝锅再大一倍,好将所有的玉米都一股脑儿放下去,全部一下子都煮熟了,这样别人就不用等了,他的生意也不用流失。   好不容易才看到段煜有空,胖子靠过来说道:“老大,一会儿给个玉米吃。”   段煜点点头,等下一波的玉米煮熟以后,马上挑了个最大的给他。   胖子啃了几口,笑呵呵的说道:“老大,你今晚的玉米,特别好吃。”   段煜笑了笑。   胖子每次都说自己的味觉非常发达,能够分辨出非常非常细小的味道,可是段煜从来不相信。   今晚的玉米香气倒是有些特别,段煜自己也闻到了,也有啃一个的强烈冲动。只是段煜也没有多想,只是觉得今晚的运气特别好而已。卖玉米这种小本生意,偶然性太大,天知道今天是遇到什么好运气了呢?   旁边坐下来吃麻辣烫的人,也闻到了玉米的香味,都叫道:“来个玉米。”   段煜马上将玉米拿出来,放在他们的面前,然后收钱。   “嗯,真的好吃!”   “不怎么甜,味道却是很好。”   “老板,你卖的什么玉米啊?”   “甜玉米啊!”   段煜觉得有些奇怪,今晚的生意如此火爆。玉米只要刚刚煮熟,就马上被人买走了。以前段煜最担心的是没有人来买,现在最恼火的却是,怎么煮个玉米都要这么久?还有,下面的煤炉怎么一直不够旺呢?   丁婶在旁边看着,也有些纳闷。可能是因为段煜的玉米香味,引来了不少的客人,有些人在等待玉米煮熟的时候,也顺便来点麻辣烫。于是,丁婶的麻辣烫也被带旺了。她的麻辣烫锅边,位置一直都是不够的,她自己也忙得团团转。她只有四个折叠桌,十张塑料椅。本来说要添置一些的,但是最后始终还是没有实行,她还想节省些费用,给儿子存着娶媳妇呢。   胖子只能做些粗重活,细致的就做不来了,招呼客人更是不太懂。他最好奇的就是,段煜的玉米,怎么会这么香,怎么会卖的这么快。昨天晚上,段煜和他两人,可是啃了足足十三个煮熟的玉米个啊,其中胖子啃了十个,段煜只啃了三个,生意失败,他实在是没有胃口。   才大半个小时,段煜面前的玉米,已经卖了差不多一半了。   时间逐渐的过去,外语学院的学生,也陆续出现在了三福村,她们才是段煜的主要客源,尤其是出双入对的情侣,远远闻到煮玉米的特别香气,自然而然地靠了过来。她们好多人都是刚刚从交易会回来的,赚了外快,自然对学校饭堂没什么兴趣了,这番出来,就是要“腐败”一番的。   段煜马上意识到提价的机会来了,从交易会回来的外院女生,都不差钱,辛苦了整整一天,用钱的时候特别爽快。面对这么好的势头,他要是不坐地起价,就是傻子了。于是,他毫不犹豫的报出了最新的价格。   “好香啊!”   “玉米多少钱?”   “三块。”   “三块?别人都卖两块,你怎么卖三块?”   “我的玉米特别好吃,特别香!”   “是吗?”   “我像是骗你的吗?”   “来两个。”   段煜曾经使用过很多提价的理由,例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啦,支持亚运会啦,庆祝祖国国庆华诞啦,庆祝香港、澳门回归**周年啦,等等;可是今天,他选了最朴实的理由:没别的,我的玉米好吃,所以提价。   果然,随着外语学院同学的到来,段煜的玉米,卖得更快了。刚才段煜只是准备了五六十个的玉米,眼看就要卖得精光了。   胖子最喜欢跑动,马上说道:“老大,我去帮你加料。”   段煜就将钥匙给他了。   丁婶奇怪的说道:“段煜,你的玉米里面放了什么东西啊?这么香,我也想吃呢!”   段煜立刻给她拿了一个,放在边上晾着,不置可否说道:“是吗?来尝尝。”   丁婶看段煜的表情,感觉段煜肯定是在玉米里面搞了什么手脚,才会导致今晚的玉米这么好卖。可是段煜既然不肯透露,她也就不好继续询问。她知道段煜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的,学过系统的餐饮营养知识,今晚多半是学以致用了。这有学问的人,就是不一样,总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。   在等待胖子将生玉米拿来的时候,段煜终于有机会琢磨到底是怎么回事了。他看着右手中指上的戒指,暗自思忖。昨晚和今晚唯一的不同,就是他将这枚古怪的戒指凝聚起来的一滴水珠,滴落到了煮玉米锅的水里面。如果真的是这个戒指做崇,他可不能让丁婶注意到戒指的存在。胖子是基本可以信得过的,丁婶却是必须防范的,劳动人民有的优点,丁婶都有,劳动人民有的缺点,丁婶也丝毫不缺,要是让她知道戒指的神奇,自己肯定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。   段煜随意的说道:“就是加些薄荷、甘草之类的……呵呵。”   “原来是这样。”丁婶仔细的闻了闻,果然感觉玉米的香气中,好像的确是有淡淡的薄荷和甘草的味道,就轻轻的点点头,不以为意了。薄荷、甘草、玉米放在一起煮,她没有尝试过,或许真的有些效用也说不定呢。段煜后面故意收口,显然是不想让她知道确切的配方,她是明白人,就不再问。做生意走到这个份上,段煜不高兴就奇怪了。白天投简历的郁闷,已经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他一门心思都在祈求这枚神奇的戒指千万不要失灵,让自己将剩下的玉米全部卖完。这样一来,他就能解决一个月的房租了。用一个晚上的收获,解决一个月的房租,算来算去,总要比上班划算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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